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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我想申请一个版主也~~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bb1022    时间: 2007-8-31 15:33     标题: 我想申请一个版主也~~

可以给我一个版主吗?
作者: charlie    时间: 2007-8-31 17:05

呵呵,请看论坛条例啊。按规格发贴申请。
作者: flying    时间: 2007-8-31 23:24

先把条件满足了,然后再申请。你现在表现不错啊,呵呵
作者: bb1022    时间: 2007-9-1 08:39

有什么条件呢?我现在还不是很清楚论坛的东东``希望你们指点指点``哈~~
作者: flying    时间: 2007-9-1 11:06

本论坛招收各版块版主。欢迎大家申请!

为保证论坛有个良好的秩序。即日起,所有申请版主必须按此格式发贴

而且必须发在站务版块,否则不予受理。

最新申请尚未批准的,请一律修改成此格式。

申请硬性要求: 为保证质量,原则上,注册时间超过1周。 发贴超过100。且大部分内容不可为水贴。每位版主不能担任超过3个版块的斑竹,俱乐部两个算一个版
帖子标题:申请[你要的版块]斑竹

申请贴的内容请写:


1。申请理由

2。是否有其他版主或管理员推荐,如果是,是谁。

3。每天在线时间

4。每月在线天数。

5。是否符合硬性要求

6。如果你是版主,你将会对该版做哪些事情。

7。是否愿意服从论坛管理和纪律,是否愿意团结其他版主。

8。申请是否为新版?(尚未建立的版)


所有版主任职之后,第一月为实习月。均要通过每月一次的考核。考评不通过者或成绩平平者,将收到相关处理!

另外,请各位版主不要发水贴,斑竹在灌水区外发水贴的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!

新斑竹任职后,3天内到 论坛 内部版  报道,不报道者取消资格。  今后一切版主建议,请到论坛内部版提出。


即日起,生效。
作者: bb1022    时间: 2007-9-1 15:16

好复杂吖,,,,我还是做平民百姓好了。。
哎,,官场不适合我``哈哈`
作者: lydiogj    时间: 2007-9-10 05:43

真的很复杂~~~~~~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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